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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券推荐机构入库的通知
  • 时间:2017-12-21

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津开发【2017】4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现公开遴选推荐机构入库。除作为推荐机构外,入选推荐机构自动成为众创空间工位费服务机构,可按照上述办法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推荐机构负责组织和辅导在孵企业申请创新券。申请推荐机构应注册于开发区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
  2.天津市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3.国家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开发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请材料
  填写《填写科技创新券推荐机构入库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包含以下材料:
  1.创新券工作制度。各申报机构按操作办法要求同时编写机构内部创新券操作办法细则,明确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机构孵化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
   三、公开遴选与受理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受理的方式,由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及形式审查工作。公开遴选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9日16:00。请各服务机构在集中受理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集中受理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14:00—16:00
                  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14:00—16:00
    集中受理单位: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
    集中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科技档案馆大楼514室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            电话:24412748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局  电话:25202167
    

    附件: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券推荐机构入库申请书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局
2017年12月21日

  •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