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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档案馆第三批开放档案公告
  • 时间:2017-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关于开放档案的规定,经开发区工委(扩大)会议第62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开放档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开发区档案馆馆藏1986年中共天津市开发区临时委员会、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人事室等单位在政治、经济、科技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共计653件。

二、查阅方法

1、凡我国公民和社会组织,持有效合法证明(工作证、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等),办理查阅手续,均可利用开放档案。

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档案,须持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开发区宏达街21号

联系电话:022-25203266



                       



开发区档案馆

2017年12月28日


  • 文章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