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信箱”使用说明
本栏目接受群众的在线投诉以及建议、意见。对于您的来信我们将会交与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理,一般收到信件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信件提交后会自动生成一个查询码,请按查询码查询信件受理情况。
二、“政府信箱”受理范围
1、对因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引起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的反映。
2、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
3、对涉及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政府信箱”不予的受理范围
1、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
2、属于民事、经济等个人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
3、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的;
4、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
5、已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四、写信人须知
1、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一事一反映。
2、请认真填写表格(带 * 项不能为空),请您根据情况选择相应的信件类型。
3、为方便与您联系,更好的解决问题,请您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E-mail地址等有效信息。如果所填内容不真实或联系方式无效,信件将不予回复。